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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4年全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4-08-06 10:10来源:发布人:admin浏览:

  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州直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驻文单位,驻文解放军及武警部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文山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山州司法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治州办联发〔2014〕1号)要求,加强对全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情况的考核,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州依法治州办决定于6月上旬举行全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30,共5天。

  二、考试对象

  州、县(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中小学校,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省驻文单位,驻文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机关;上述部门直属、直管单位及其基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及职能站所;已安装软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实施单位的全体公职人员。

  三、考试内容

  《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中学习测试的内容。

  四、考试操作方法

  (一)接收试卷。6月6日10:00至6月10日17:30,各县(市)、各单位考试系统管理员通过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中转站)接收试卷,考试开始后将无法接收试卷。在内网安装软件的单位,通过文山州普法办交流群(QQ群号:362643015)的共享文件,下载考试试卷包,进入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下载考试)页面,将试卷导入考试系统。试卷在正式考试前不能打开使用。

  (二)正式考试。参考人员在考试时间段内都可参加考试,每人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进行,电脑随机出题,由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脑操作完成考试。考试操作方法:点击“普法考试平台”——输入学员账号和密码,点击“登陆”——进入界面后点击“开始考试”——对试卷进行答题——答题结束后点击考卷右上角的“提交试卷”按钮。

  (三)上报成绩。6月16日9:00至17日17:30,各县(市)、各单位统一上报考试成绩数据包。1、外网用户:考试结束后,各单位考试系统管理员在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考试上报)中,点击“考试上报”——“生成考试成绩”——“上报”,将各单位汇总的考试成绩情况,分别逐级通过考试系统上报。其中,县(市)所辖单位的成绩上报给当地县(市)依法治县(市)办,由县(市)上报至州依法治州办。州直单位的成绩上报至州依法治州办。2、内网用户:在内网安装软件的单位的考试系统管理员在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考试上报)中, 点击“考试上报”—— “生成考试成绩”—— “导出”——导出格式为“XML”的成绩数据包,将该成绩数据包通过州、县(市)依法治理办公室指定邮箱上报。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公室接到成绩数据包后,通过系统软件上的“辅导教师平台”——“考试管理”——“控制台”——“考试分析”——“导入”,完成内网单位的成绩上报。其中,县(市)辖区内的内网安装单位将成绩数据包上报给各县(市)依法治理办公室指定邮箱,由县(市)依法治理办公室通过无纸化系统上报至州依法治州办。州直内网安装单位将成绩数据包发送至州依法治州办指定邮箱。邮箱地址:ynwssf@163.com。

  五、考试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参考人员的考试时间,协调解决好电脑不足等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加考试,做到不漏考、不缺考、全覆盖,切实组织实施好此次考试。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通知其下级直属单位以及学校、企业、医院等单位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二)州依法治州办将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五部条例纳入本次学法考试的内容,并已通过无纸化学法考试系统下达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方条例》数据包,请各县(市)、各单位及时通过本单位无纸化系统中转站接收,内网用户请通过文山州普法办交流群(QQ群号:362643015)的共享文件下载导入系统,并组织公职人员做好学习考试准备。

  (三)由于我州今年普法考试首次使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系统的安装、使用还处于逐步摸索和熟悉的过程,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此次无纸化普法考试不要求平时学时学分,都可参考。

  (四)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要通知辖区内各单位将无纸化普法系统“绑定上级单位”正确设置为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管理系统机器码,杜绝县属单位成绩直报州依法治州办管理系统的现象。

  (五)对于未参加本此考试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州依法治州办将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六)各单位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各级普法交流群咨询,技术问题联系:无纸化技术支持驻云南办事处电话:0871-64110787,13320501245。办事处联系人:朱豪18001133640、解启红18001133644、陈楼心18001133648 、付明18001133641。同时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技术咨询电话:400-657-0518 或400-657-1518(多线路),和无纸化技术支持中心的20位工程师电话:18001273790/1/2/3/4/5/6/7/8/9,18001195240/1/2/3/4/5/6/7/8/9。

  州依法治州办联系电话:2188796,联系人:任一艳。

  文山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