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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6-03-31 09:55来源:发布人:杨勇浏览: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云南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云南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之年,是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之年。全省中医药工作将紧紧围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及省卫生计生委的中心工作,以学习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为核心,以推进《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为抓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引领,增强信心,勇担重任,扎实做好中医药振兴发展各项工作。

  一、以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战略规划定位指导工作

  (一)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省中医药系统将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学习领会好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内涵和要求,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好。

  (二)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把学习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作为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把我省“十三五”有关中医药系列规划的编制实施与《规划纲要》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同时,做好《规划纲要》我省实施方案代拟稿的草拟工作。

  二、加强中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与规划

  (一)落实好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协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落实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

  (二)切实做好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实施《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及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卫生计生、“十三五”健康云南建设以及我省其他重大专项规划中医药内容的编制,努力把中医药作为重要方面纳入、反映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推进《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贯彻实施。

  三、提升中医药工作服务能力

  (一)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十三五”中医药建设项目储备库,实施好2016年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推进全省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升中西医协同协作服务能力。三是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中医馆)建设,完成不少于257个基层中医馆建设。继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妇科和儿科中医医疗技术推广和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四是配合实施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二)进一步加强中医医政管理。一是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评审复核。对10所三级中医医院进行巡查和评审复核,对23所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成效进行评估。争取开展中医诊疗模式试点。二是继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患者说了算”服务模式,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和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等活动,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启动江苏云南中医药合作。四是实施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组织对2013-2014年45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实施2016年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五是推动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六是启动实施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推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

  (三)大力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一是开展全国第六批和省级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继续实施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项目。继续强化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二是开展省级第三批名中医、首届云南省国医名师和基层名老中医评选表彰工作;配合国家完成第三届“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评选,完成西学中高级研修人员选拔。三是继续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养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做好国家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及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配合做好我省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情况管理、指导工作。四是配合推动云南中医学院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五是启动实施农村具有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认定相关工作,规范民间从业人员诊疗行为。

  (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疑难病症研究,做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协作攻关,提高中医诊疗能力。二是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继续支持对民族药院内制剂研发与中医科研成果转化。三是巩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成果,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规模,积极推进中西医治疗艾滋病试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实施好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能力建设项目,完成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十年工作评估。四是做好中药资源普查。

  (五)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一是实施好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在线指导服务。二是实施好我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和项目绩效平台建设,强化中医药项目绩效管理。三是加强中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p#副标题#e#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一)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好《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所有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支持实施紧密型的“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或医疗联合体。

  (二)推进中医药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中医药相关政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三)全面推进落实社会办中医有关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医疗机构。配合做好医师多点执业有关工作。

  (四)支持先进单位创建,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民族医药工作

  (一)推进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民族地区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设置,协助做好州、县级傣医医院的更名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民族医药科,逐步完善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加强民族医药能力建设。督促指导民族医医院做好等级评审持续改进工作,督促指导3所民族医医院完成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对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扶持力度。

  (三)做好民族医药人才队伍的管理培训等工作。开展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基本现状调查,做好彝医医师资格开考前的准备工作。

  六、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根据《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养生、康复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和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全方位发展。

  七、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

  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积极配合推进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云南中医”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普及力度。积极做好西部中医药发展论坛暨云南中药产业研讨会、第三届“兰茂中医药”发展论坛筹办有关工作。

  八、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我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医药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进南博会传统医药展示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国--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建设方案框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成立中国--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搭建传统医药人才培养、贸易合作、医疗服务、科研合作等交流平台。

  九、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大力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落实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的要求,坚决打击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树立全行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