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赵昌玉等19位同志申请竞聘高级技术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赵昌玉等19位同志
申请竞聘高级技术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赵昌玉同志于1983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6年,2018年9月聘副高六级岗,受聘六级岗满1年,现申请竞聘副高五级岗。
石德亮、王加法2位同志于1988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1年,2017年9月聘副高六级岗,受聘六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副高五级岗。
龙竹青同志于2018年9月聘副高六级岗,受聘六级岗满1年,2016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授予“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2018年4月被云南省总工会授予“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现申请竞聘副高五级岗。
杨跃惠同志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1年,2018年9月聘副高七级岗,受聘七级岗满1年,现申请竞聘副高六级岗。
张海沙同志于1989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2016年9月聘副高七级岗,受聘七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副高六级岗。
杨梅花同志于2016年9月聘副高七级岗,受聘七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副高六级岗。
王朝芬、张思惠2位同志于1989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于2017年9月聘副高七级岗,受聘七级岗2年,现申请竞聘副高六级岗。
林光丽、张汝美2位同志于1993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6年,于2017年9月聘副高七级岗,受聘七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副高六级岗。
韦祥珍同志于1994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于2017年9月聘副高七级岗,受聘七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副高六级岗。
权芳、仝万丽2位同志于2017年8月分别取得超声波医学副主任医师、护理学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副高七级岗。
张志敏、毕兴华、纪忠文3位同志于2018年8月分别取得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副主任医师、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副高七级岗。
邵幸昌同志于2018年8月取得护理学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副高七级岗。
王素梅同志于2018年6月取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副高七级岗。
按照规定程序,经砚山县中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赵昌玉、石德亮、王加法、龙竹青4位同志符合申报副高五级岗的竟聘条件;杨跃惠、杨梅花、张海沙、王朝芬、张思惠、林光丽、张汝美、韦祥珍8位同志符合申报副高六级岗的竟聘条件;权芳、张志敏、毕兴华、纪忠文、仝万丽、邵幸昌、王素梅7位同志符合申报副高七级岗的竟聘条件。
现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岗申报人员名单(姓名、原岗位级别、获得或聘用时间、拟申请竞聘岗位级别、申报条件、资格审查结果。)
2.经查实,无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近三年无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无违反职业道德建设十条规定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3.无(以鉴定结论为准)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三年者;无二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二年者;无三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一年者。
4.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被公示人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异议。对被公示人有异议的,请具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砚山县中医医院监察室。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时间截止:2019年9月24日18:00,以当地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监督电话:0876-3122423
投诉邮箱:1290285663@qq.com
通信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南路87号
邮政编码:663100
联系电话:0876-3122423
关于何玉科等18位同志
申请竞聘中级技术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何玉科同志于2014年9月聘中级九级岗,受聘九级岗满5年,现申请竞聘中级八级岗。
朱映蓉、曹乾榕2位同志2015年9月聘中级九级岗,受聘九级岗满4年,现申请竞聘中级八级岗。
陆润同志2016年9月聘中级九级岗,受聘九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中级八级岗。
黎豪、李国彩2位同志于2016年9月聘中级十级岗,受聘十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中级九级岗。
周炜孝、杨花、陈静3位同志于2017年9月聘中级十级岗,受聘十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中级九级岗。
柏天春同志于2018年6月取得中药学(中级)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中级十级岗。
李康永、潘石芬、张宏飞3位同志于2018年6月分别取得麻醉学(中级)、超声波医学(中级)、中医内科(中级)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中级十级岗。
李桂花、李记、朱丽3位同志于2018年6月分别取得妇产科护理、护理学(中级)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中级十级岗。
余海洁同志于2010年5月取得网络工程师(中级)任职资格,2012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聘初级十二级岗,2016年9月聘初级十一级岗,受聘初级岗满5年,现申请竞聘中级十级岗。
向仕英同志于2018年9月取得会计(中级)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中级十级岗。
按照规定程序,砚山县中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何玉科、朱映蓉、曹乾榕、陆润4位同志符合竞聘中级八级岗的条件;黎豪、周炜孝、杨花、陈静4位同志符合竞聘中级九级岗的条件;柏天春、李康永、潘石芬、张宏飞、李桂花、李记、朱丽、余海洁、向仕英9位同志符合竞聘中级十级岗的条件。
李国彩同志在2019年1月13日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正在鉴定中)负主要责任,根据《砚山县中医医院岗位聘用办法》中第四项(二)第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高一级职务的竞聘: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三年者;二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二年者;三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一年者”之规定,不符合申报中级九级岗的竟聘条件。
现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2019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岗申报人员名单(姓名、原岗位级别、获得或聘用时间、拟申请竞聘岗位级别、申报条件、资格审查结果。)
2.经核查,无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近三年无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无违反职业道德建设十条规定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3.无(以鉴定结论为准)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三年者;无二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二年者;无三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一年者。
4.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被公示人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异议。对被公示人有异议的,请具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砚山县中医医院监察室。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时间截止:2019年9月24日18:00,以当地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监督电话:0876-31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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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文友等30位同志申请
竞聘初级十一级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何文友同志于2014年12月取得临床医学医师任职资格,2015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4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殷润娥、张远旭、刘东林、金福、谭祝、胡文海、徐思思、刘波艳、杨绍彩9位同志于2015年11月分别取得医师任职资格,2016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张绍优、黄琼妙、王国念3位同志于2015年5月分别取得护师任职资格,2016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戴贤同志于2015年5月分别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师)任职资格,2016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杨翠萍同志于2015年5月取得会计初级任职资格,2016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3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王绍斌、李顶彬、高顺爱、马宁雪4位同志于2016年12月分别取得医师任职资格,2017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胡文姚、李梦杰、代增春、孙守琼、陈燕、张运萍、罗恒才、汪慧琼8位同志于2016年5月分别取得护师任职资格,2017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佟红琼、罗吉思2位同志于2016年5月分别取得康复治疗师任职资格,2017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车新林同志于2016年5月取得病案信息技术(师)任职资格,2017年9月聘初级十二级岗,受聘十二级岗满2年,现申请竞聘初级十一级岗。
按照规定程序,经砚山县中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何文友、张远旭、刘东林、金福、殷润娥、潭祝、胡文海、徐思思、刘波艳、杨绍彩、张绍优、黄琼妙、王国念、戴贤、杨翠萍、王绍斌、李顶彬、高顺爱、胡文姚、李梦杰、代增春、孙守琼、陈燕、张运萍、罗恒才、汪慧琼、佟红琼、罗吉思、车新林29位同志符合竞聘初级(师)十一级岗条件。
马宁雪同志因2019年7月未在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子女,违反砚中医发[2016]125号《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一)“在编在职职工出现不在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延迟2年晋升职称,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之规定,不符合竞聘初级十一级岗条件。
现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2019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岗申报人员名单(姓名、原岗位级别、获得或聘用时间、拟申请竞聘岗位级别、申报条件、资格审查结果。)
2.经核查,无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近三年无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无违反职业道德建设十条规定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3.无(以鉴定结论为准)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三年者;无二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二年者;无三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一年者。
4.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被公示人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异议。对被公示人有异议的,请具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砚山县中医医院监察室。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时间截止:2019年9月24日18:00,以当地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监督电话:0876-31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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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南路87号
邮政编码:6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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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连顺等11位同志申请
竞聘初级十二级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王连顺、简思玲、莫虎泽、陆选艳、彭加翠、谭颖、胡明英、王灵、蒙艳9位同志于2018年10月分别取得针灸推拿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师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初级(师)十二级岗位。
孟建映同志于2017年5月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师)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初级(师)十二级岗位。
邹昌丽同志于2018年6月取得护理学初级(师)任职资格,现申请竞聘初级(师)十二级岗位。
按照规定程序,经砚山县中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王连顺、简思玲、莫虎泽、陆选艳、彭加翠、谭颖、胡明英、王灵、蒙艳、孟建映10位同志符合竞聘初级(师)十二级岗位条件。
邹昌丽同志因2019年4月未在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子女,违反砚中医发[2016]125号《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一)“在编在职职工出现不在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延迟2年晋升职称,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之规定,不符合竞聘初级(师)十二级岗条件。
现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2019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岗申报人员名单(姓名、原岗位级别、获得或聘用时间、拟申请竞聘岗位级别、申报条件、资格审查结果。)
2.经核查,无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近三年无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无违反职业道德建设十条规定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3.无(以鉴定结论为准)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三年者;无二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二年者;无三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满一年者。
4.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被公示人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异议。对被公示人有异议的,请具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砚山县中医医院监察室。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时间截止:2019年9月24日18:00,以当地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监督电话:0876-31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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